台股華碩喊冤 財務長:分家後 根本無緣進前500大鉅亨網羅力元 綜合報導2010-02-26 09:16據《工商時報》報導,被點名適用產創條例第30條的華碩(2357-TW),其財務長張偉明表示,按舊版所言,全球前500大企業可適用的標準來看,分家後根本就無緣進榜,不過,張偉明也指出,稅負優惠某種程度可創造產業競爭力,政府在財政與經濟發展中宜取得平衡點。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華碩產創條例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被動元件Q2喊漲 國巨帶頭衝鋒 族群動起來!下一篇富喬玻纖產品需求熱絡推升售價 今創今年以來新天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