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郵推特文字直播!? 台法院不跟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22 17:53
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首席大法官,宣佈一項「暫行規定」,將有條件地允許記者在旁聽過程中,透過電子郵件、微博網站「推特」等工具,對外文字直播法庭審理。這項決定,被歐洲媒體形容為劃時代的決定。司法院表示,目前只要是電子用品和手機,都不能帶進法庭。
美國康乃狄格州法院和倫敦治安法庭,分別在11月跟12月,都有破例允許旁聽者,使用推特的案例而引發關注。
但在台灣的法院,目前只要是電子用品和手機,都不能帶進法院,也因此沒有先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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