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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全球一動案 NCC石世豪嗆政院干預 要有足夠智慧解決錯誤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5-10-28 19:50


全球一動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上周獲得勝訴,行政院在10月21日的訴願決定書中撤銷NCC針對全球一動第4次變更系統建設計畫書處分的3項負擔,NCC除立即發出新聞稿對訴願委員會的決定表示遺憾,主委石世豪今(28)日更是重砲抗議行政院干預獨立機關運作,他語氣強烈的表示,「希望行政院有足夠的智慧解決所犯下的錯誤」,同時強調「NCC會給法律上所保障的權益,但絕對不會給像行政院的友善待遇」。

石世豪今日指出,針對日前全球一動訴願一事,已經在行政院向各政務首長表達抗議,石世豪說,依法訴願主持人與訴願委員,在言詞辯論前或訴願決定前不可跟訴願人接觸,不可以跟訴願人討論言詞辯論方式、重點、內容、方向,更不可跟討論訴願書怎麼寫,他強調,「這是絕對不可以發生的」。


石世豪表示,全球一動希望NCC給予友善程序,「NCC會給法律上所保障該有的權益,但絕對不會給像行政院的友善待遇」,因為已經違背任何法律的基本要求,石世豪強調,「希望行政院有足夠的智慧解決所犯下的錯誤」。

行政院在10月21日訴願決定書撤銷NCC在今年7月13日全球一動第4次變更系統建設計畫書處分的3項負擔,NCC曾針對訴願決定表示遺憾且提出說明。

NCC表示,原處分的3項負擔,是依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36條第8項規定要求,為確保全球一動系統建設計畫變更符合其事業計畫書所載責任,基於裁量而合一作成,若單獨除去該負擔,主要處分的合法性就產生疑慮,因而無法單獨撤銷負擔,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700號判決已明示此一意旨,行政院訴願決定,卻違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作成單獨撤銷3項負擔決定,影響原處分的適法性。此一訴願決定顯然違法,也已侵越獨立機關的法定職權,NCC深表不解與遺憾。

NCC指出,全球一動自7月13日取得核准處分後,截至該公司事業計畫書所載建設期限9月30日為止,申請新增基地臺進口數量0臺、射頻單體進口數量0個,基地臺架設許可數量7臺、電臺執照數量0臺,均未依前揭處分核准之「第 4 次變更系統建設計畫」內容進行基地臺建置,且其歷年系統建設都大幅落後,罔顧其事業計畫書中承諾之建設期限,影響服務品質,顯見NCC原處分為確保該公司切實履行事業計畫書內容所附加3項負擔,確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行政院訴願決定卻無視全球一動建設停滯延宕事實,逕將確保處分合法3項負擔撤銷,實難以認同。

NCC指出,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特許期間均為法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特許執照期限為6年,依法無從展延,全球一動卻不斷透過陳情及訴願等各種手段,要求延展特許期限,NCC依法無從屈從此一違法要求,業者自須經由換照合法程序,才可繼續經營該業務。至全球一動提出的換照申請,NCC仍將依法審查,預定在今年11月5日召開聽證會,以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當事人權益,並依法作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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