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星旅遊:公告本公司處分固定資產後續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17
2.公司名稱:燦星旅遊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月24日公告出售台北市博愛路35號
10,11,12號三層樓(含10個車位)后與喜達旅行社有限公司
及郭正利結算當初出售屋款,經本公司書面通知渠等領取面額
分別為新台幣18,941,004元
及新台幣12,176,360元的台灣銀行支票,但渠等拒不領取。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今日將前述台灣銀行支票提存於
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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