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普建設:董事會決議減少資本尚未經股東會通過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6 16:07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6
2.減資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擬辦理減少資本銷除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減少資本40億元。
4.消除股份:銷除股份4億股。
5.減資比率:每仟股換發200股,即每仟股銷除800股。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0億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99/06/4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上述之各項說明事宜,除擬減少資本金額及擬銷除之總股份數外,如因私募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有所異動,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依相關法令規定
公告。
(二)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正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三)本案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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