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豐:代子公司歐利國際有限公司公告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19 16:58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4/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無錫國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由同一母公司(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聯屬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5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200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2005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89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2703
5.計息方式:
不適用
6.還款之:
(1)條件:
雙方為由同一母公司(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聯屬公司,待接受資金貸與公司
財務結構調整改善後即可還款
(2)日期:
以不超過一年為原則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37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母公司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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