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仁寶電腦: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上訴說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12-16 18:02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9/12/163.報導內容: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仁寶敗訴須補繳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上訴案件,表示尊重。相關核定差異本公司已於國稅局核定時全數估列入帳,故本次判決對於本(99)年度所得稅費用及相關損益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富喬工業: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9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下一篇力成:代子公司聚成科技(股)公司公告取得機器設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