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現鈔限一萬美金 大法官:合憲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入出境只能攜帶價值約一萬元美金的現鈔,這樣的限制到底合不合理?有民眾分別攜帶上千萬元,被海關沒收,因此聲請釋憲。今天大法官宣告,沒有違憲,不過,這項規定當年沒有依法公告,必須檢討修正。
(杜大澂報導)
民眾出國或者回到台灣,可能多少都會知道,有不得攜帶超過價值約一萬元美金的規定,違者沒收,不過,這樣的規定,有沒有違憲問題?因為有三位民眾分別被沒收千萬元的現金,認為違反比例原則,也侵犯人民的財產權,提出釋憲聲請。
大法官會議討論之後,做成第六七二號解釋,宣告沒有違憲。不過,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大法官認為當時沒有依法公告,有瑕疵,要求檢討改進。
雖然多數大法官認為合憲,不過,也有兩名大法官認為,這項規定具有重大瑕疵,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應該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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