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賣地還債的隱痛
鉅亨網新聞中心
今年1月初,杭州網論壇上出現一個題為《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要賣地還債》的帖子。該帖援引杭州市國土資源局在其網站上的一份公開信息,指出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擬出讓位于學院北校區西北角面積約60畝的地塊。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的公開信息披露:“地塊的出讓將有效解決浙江大學城市學院高負債問題”,“目前該地塊正在編制規劃論證方案”,“力爭在明年(即2010年)6月底前具備出讓條件的目標”。此帖迅速引起網民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杭州市一位知情的機關干部說,“浙大城市學院是一所公助性質的民辦獨立學院,土地是由政府劃撥的,幾乎是無償使用。而且收費可以比其他公立高校高得多。現在碰到巨額負債問題,卻可以改變教育用地性質,賣地還款,這種國有資源的部門化,肥了部門利益,卻侵害了社會公平,更刺痛那些為支持教育失地農民的心。”
“一些高校貪大求洋,追求形象工程,當初托教育用地之名大量圈地,現在又可以拿出來高價出售,是否合理?是否違反國家土地政策?”一些市民提出質疑。
也有一些機關干部持不同看法,認為目前對負債高校來說,讓政府完全替高校巨額債務埋單并不現實,靠提高學費也不行,賣地不失為一種解決辦法。
一些專家學者認為,浙大城市學院賣地還債事件折射出的一些信號令人擔憂,如果任其蔓延,將使更多大學走入“圈地-貸款-賣地還債-再圈地-再還債”的怪圈,容易滋生教育腐敗。
浙江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楊建華說,近十年來,由于高校擴招以及追求“高、大、全”的豪華辦學之風盛行,不少高校債務越背越重。現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搞賣地還債,這顯然不合理。如果不加以制止,馬上會引發連鎖效應,導致更多高校盲目擴張,產生新一輪教育負債。
楊建華認為,高校賣地還債,政府不能順水推舟。針對目前高校的負債迷局和亂象,政府應對高校債務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制定措施加強高校的發展規劃管理,嚴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設和負債規模,并強化負債主體和管理者責任。
國家法官學院浙江分院副院長吳道富說,目前迫切需要改進的是對高校財政運作實施民主監督,加強地方人大對高校的監督,無論是建校時的征地,還是賣地還債等行為,不僅要取得地方政府的許可,更應當提交同級人大審議,批準通過后方可允許實施。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