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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髒話事件 監看後續談話節目失序現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10 18:21


針對名嘴飆髒話,NCC今天首度表態:由於當天晚間並無「立即實況轉播」,事後的相關報導都已經「消音」處理,因此無須開罰。不過,事後各政論談話性節目出現彼此攻訐,觀眾Call-in爆粗口的現象,NCC今天發函各電視台,要求「適當處理」「立即制止」。至於名嘴所屬電視台與陸委會間,有關陸生補助的爭議,NCC表示:依照衛廣法,被報導者有「更正答辯權」,一旦有錯,電視台需更正,並回復事實,未來如果當事人(陸委會)向NCC檢舉,NCC會查證,一旦三立違反規定,可給予警告到罰緩的處分,最重可罰10~100萬元。(彭群弼報導)

名嘴飆髒話事件不斷延燒,除了內容引發電視台與陸委會為了「事實澄清部分」,各說各話之外,許多政論性節目也紛紛加入討論,開放觀眾Call-in時,也出現髒話模仿的效應,髒話眼看就要在政論節目中開始氾濫,對此,負責監理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週三終於出面表態。警告各電視台必須透過內控,避免讓不雅、粗鄙的內容播出。


NCC發言人副主委陳正倉表示:髒話事件播出當晚,經調閱各電視台同一時段,並沒有立即實況播出,事後的報導內容,都經過消音處理,沒有違規問題。不過,部分電視台反覆出現相同內容,此外,許多政論性節目也出現民眾Call-in時,有樣學樣爆粗口,出現不當言詞。對此,NCC認為,各家電視台在播出現場節目時,都應該透過內控機制加以處理,主持人在遭遇不雅、低俗,粗鄙的不當言詞時,也都應該適當處理,避免觸法。因此,NCC將發函給各電視台,要求現場Call-in節目必須加強內控。

至於陸委會與名嘴所屬電視台對於陸生,究竟有沒有補助一事,NCC表示:廣電三法都訂有「更正答辯權」的防衛機制提供被報導或被指控者,可以要求媒體「回復事實」,媒體也應該給予適當的機會答辯。如果媒體拒絕提供答辯,就是違反法令,可處至少警告,如果遲遲不改正,根據衛廣法,可處10~100萬元罰鍰。

NCC表示:受害當事人必須提出檢舉,NCC目前並未收到陸委會的申訴。

陳正倉表示:NCC尊重談話性節目的言論自由,但對於粗口事件引發的後續效應,NCC希望各電視台在兼顧公共利益及知的權利的情況下,利用內控及管理方式自律。NCC表示:目前的確收到一些民眾檢舉,會依照民國九十六年的決議,先提專家諮詢,如果情節嚴重,再決定要不要進入裁罰階段。但根據過去的個案,多半都是發函改進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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