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1 17:16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 nt$22,697,360(每股nt$0.10元)。
. 嗣後如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之行使,而須發行新股,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
. 總數,擬授權董事長依本案決議之普通股擬分配盈餘總額 nt$22,697,360元,按
. 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調整分配比率。
3.其他應敘明事項:
. 九十八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如下:
. (1)員工現金紅利 nt$1,430,530元。
. (2)董監事酬勞 nt$190,736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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