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C:依金改法案向監管者引入新銀行信評機構 過程具挑戰性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周二 (10日)表示,履行法定職責,令銀行監管機構不再使用外部信評機構資料的舉措,是「相當具有挑戰性」的。
FDIC本日舉行會議,討論如何落實 Dodd-Frank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並要求銀行監管者不得使用外部的信用評等資料。監管機構需以風險資本為基礎考量,為銀行另外聘請信評公司。
此保護法已在 7月 21日,由總統歐巴馬簽署生效,FDIC必須在一年內,正式通過新規則項目。
FDIC主席 Sheila Bair在會議上聲稱:「我們會迅速採取行動,若找到有效的代替評等機構,將盡快引入採用。我們面臨的有挑戰性的任務。」
她補充指出:「我們希望用以取代的機構確實更好。任何替代的新信評機構,皆必須通過一系列測試後,才確信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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