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高管違規套現超千萬 可能涉嫌內幕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恒星科技公告了其高管違規交易的情況。而上千萬元的違規交易金額也是今年三季度同類違規的最高數額。律師稱出現這么大金額的違規套現,很可能存在內幕交易。
據證券日報11月9日報道,隨著各公司三季報的出爐,上市公司高管違規交易的情況也再次“如期而至”。繼前日南風股份和東源電器披露高管違規交易后,今日恒星科技(002132)也公告了其高管違規交易的情況。而上千萬元的違規交易金額也是今年三季度同類違規的最高數額。
高管違規套現超千萬
處罰力度微弱引關注
11月9日,恒星科技公告表示,公司監事會主席譚士泓及副董事長、總經理焦耀中于2010 年9 月30 日至2010 年10 月8 日期間減持了本公司部分股票,出現違規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
其中監事會主席譚士泓于2010 年9 月30 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減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03%,均價為22.14 元/股;副董事長、總經理焦耀中于2010 年10 月8 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減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14%,均價為22.59 元/股。
經記者計算,監事會主席譚士泓通過這次違規交易共計套現177.12萬元,而總經理焦耀中的套現金額更是譚士泓的5倍,達到了835.83萬元,兩者合計套現1012.95萬元。其中,焦耀中835.83萬元的套現金額更是違規交易中少見的大數字。
不過,對于這兩筆巨額違規交易,上市公司的處罰卻像是隔靴搔癢。根據公告顯示,譚士泓、焦耀中自愿將本次違規買賣公司股票交易金額的10%上繳公司,上繳金額分別為177120 元、835830 元。公司針對譚士泓、焦耀中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做出嚴重警告處分,并分別對其進行80000元、370000 元的經濟處罰。
也就是說,即使算上兩人自愿認罰的100多萬元,公司對于這兩位違規高管的處罰金額也不及其套現金額的15%。如果只算公司處罰的部分,更是不到總體套現金額的5%。如此大的套現數額和這樣輕微的處罰力度,在各大上市公司中也是少見的。
以前日出現類似情況的南風股份與東源電子為例,南風股份將違規董事本次交易的全部獲利收歸公司所有,東源電器更是將持股5%以上股東南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違規交易獲利的471.45萬元收繳,并記入公司當期營業外收入。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律師就對記者表示:“違規成本過低一直是高管窗口期違規交易的原因之一,而恒星科技這樣的處罰力度無疑會變相鼓勵該情況的再次發生。”
律師稱或涉嫌內幕交易
建議監管層嚴查
而與上述兩家公司先比,都是犯了錯誤,但從公司對待的態度上看,認識程度卻明顯不同。而這同時也暴露出恒星科技在管理上的一些問題。并且譚士泓、焦耀中作為公司元老,其當年獲取股票的價格較現股價應該是非常低的,所以公司僅僅處罰100多萬元明顯達不到沒收其全部收益的標準。
據記者了解,為了防范上市公司高管的違規交易,《證券法》、《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下稱《規則》)等都作出了相關規定。如《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而《規則》則規定,“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以及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等時間段,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對此,張遠忠律師就對記者表示:“不能因為恒星科技兩個高管套現的金額大,就降低處罰標準,該全部沒收的就要全部沒收。并且,出現這么大金額的違規套現,很可能存在內幕交易,建議證監局嚴肅查處。”
而譚士泓、焦耀中作為公司最核心的兩位高管雙雙違規,也確實讓人產生疑惑,公司的公告中也沒有對兩位高管違規操作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釋。同時,公司的監事會主席和副總總經理做事如此“不靠譜”,難免也讓人對公司高層的治理產生一絲不信任。根據三季報顯示,恒星科技前三季度營業總收入13.64億元,同比增長53.89%;但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卻同比下滑18.06%,為5637.66萬元。
(何瑩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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