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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精神衛生加速立法期待權威回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0-12 09:11


10月10日,我國民間首份有關“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的分析報告(《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下稱《分析報告》)正在持續發酵。報告指出,目前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強制收治沒有門檻、與國際標準不符”等八大缺陷,并呼吁出臺精神衛生法,目前正在等待權威部門的介入和回應。

當天正逢第十六個世界精神衛生日。

精神病收治制度

據了解,發布這份報告的兩個民間公益組織“精神病與社會觀察”和深圳衡平機構正打算每年都發布類似報告。其中稱,我國各類精神病患者人數在1億人以上。另有研究數據顯示,我國重性精神病患人數已經超過1600萬。也就是說,至少每13名中國人中,即有一名精神病患者。


報告牽頭執筆人黃雪濤律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發布報告是為了推動精神衛生領域的專業對話,讓更多的法律人士介入其中,同時也期待精神衛生界立法專家和立法者積極回應。

這份四萬余字的《分析報告》通過對大約100多個真實案件、30余種法律規范以及300多篇新聞報道的分析,揭示了當前我國精神病醫學中該收治的不收治、不該收治的卻被收治的混亂局面以及資源配置錯位對公眾的威脅,同時也指出我國現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八大缺陷。

這其中就包括:強制收治沒有門檻、強制收治沒有程序規范、否認個人拒絕住院的權利、不經法定程序推定監護人、出院遵循“誰送來、誰接走”的規則、住院期間沒有糾錯機制、司法救濟失靈、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非常低。對于最后一點,黃雪濤強調,不少案件,經過多年艱難抗爭,最終勝訴的當事人往往只得到兩三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衛生法學研究所所長張贊寧教授也認為:“現如今,精神病強制收治的兩種常態,即應該被收治的患者被拒之門外,不該被收治的個人卻被強制治療。這種稀缺醫療資源錯配所產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制度的受害者,面臨來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雙重威脅。”

對此,《分析報告》建議當務之急是制度建設,趕緊制定精神衛生法。據介紹,我國的精神衛生立法進程始于1985年,至2010年已歷時25年。雖然其間數易其稿,但精神衛生法依然未能出臺。不過,目前中國已有六部地方的《精神衛生條例》。

《分析報告》最后提出了五點建議,其中最核心的是要建立有效的異議機制,推廣法律代表制度。報告建議通過一個漸進式的推進,為非自愿的精神病人提供一套有效的異議機制。通過異議機制和法律代表兩個方面,保證當事人的訴權得以完全實現,免受精神病醫生權力濫用之苦。報告呼吁盡快落實世界精神病學會關于職業倫理標準的《馬德里宣言》,填補中國精神科醫師的職業倫理規范的空白。

為精神衛生立法提供參考

上述結論并非憑空分析,而是經過了三年的研究。黃雪濤在代理一起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中國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著諸多法律問題,隨后便開始與一些律師、醫生及公益機構一起對精神病收治問題進行研究,并發起志愿公益工作組“精神病與社會觀察”,以法律的視角研究精神病收治制度并撰寫分析報告。

今年10月,《分析報告》在三易其稿后終于完成。黃雪濤強調,行業利益阻礙了精神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醫療機構貪圖省事、簡化或者扭曲了鑒定和收治程序。

為此,在發布的同時,他們還將此報告寄送給了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為我國精神衛生立法提供參考。據了解,這是我國首部從法律視角對精神病收治制度進行分析的民間報告。不過,參與其中的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務理事、香港中文大學客座研究員陸軍昨天告訴記者:“目前的反饋是來電采訪的很多,而發給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的郵件已經顯示簽收了,但還沒有他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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