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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交養老保險,我該怎么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09 09:18


本地網民通過“網上問法”提問:我在一家企業干了4年,既不給簽合同也不給交保險,我應該怎么辦才能補回這四年的保險,都需要什么?應該怎么做?

“網上問法”律師給予解答:

閆卓云律師:收集你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起始時間、工資情況等證據,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補繳社會保險并要求一年的雙倍工資。

何智勇律師:一、不簽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并可要求2008年以來的雙倍工資。二、不交保險,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隋明訓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與你之間已經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你要以企業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限是無固定期限的。關于勞動保險問題,你可以到企業所在地社會人事勞動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要求他們強令企業為你補交4年的勞動保險。

孫旭坤律師: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申請,請勞動部門催促該企業按規定給予交納。若該企業仍不辦理,可以該企業為被申請人,到當地有關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該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保險費用。

邱旭光律師:這位網友:你好!我認為首先你要找到你和這家企業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據(比如說工資卡),然后進行仲裁。當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可以同時主張雙倍工資,此復。

張日軍律師: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自2008年1月1日后,你有權向單位索要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單位不給你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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