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管新規或使銀行資本最低持有率定在7%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針對金融危機中銀行業監管規則體現出的不足,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新規對銀行資本最低持有率或定在7%以上,為充分準備,新規最早或于2016年出臺。
綜合媒體9月8日報道,全球銀行業監管機構將最終確定了對銀行的新資本需求,預計將要求銀行1級資本持有率至少為7%。
據日經新聞報道稱,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將在11日找該最高級別會議,討論銀行資本要求的具體細節,以及生效時間。該組織將在成員國達成一致后立即宣布新的要求。
日本金融服務大臣自見莊三郎(Shozaburo Jimi)7日表示,各成員國之間將逐漸達成一致。
此次提出的關于銀行資本的要求主要是針對2008年開始爆發的金融危機做出相應措施,目的在于提高銀行資本的量和質。新要求中,最受關注的應該是對銀行1級資本的最小持有量規定,這包括了普通股和內部儲備。監管部門希望要求進行國際運營的銀行持有至少5%的高質量資產。
另外,監管部門或將引入資本保存緩沖的理念,要求銀行資本率比最低資本持有率高2%或更多。銀行如果不能達到要求,將可能面臨股息和補償支付方面的限制。這個緩沖的理念將可能把銀行1級資本最低持有率提高至7%。
為應對銀行業監管出臺更為嚴厲的規定,日本的三家大行自2008年底開始發行普通股,到目前三大行通過此方式已均融資達1萬億日圓以上。根據花旗環球金融日本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Japan Inc.)東京的三菱UFJ金融集團(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分析師Hironari Nozaki的估算,到2013年3月31日的1級資本持有率將達到8.6%,三井住友金融集團(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Inc.)1級資本持有率將為7.9%,而瑞穗金融集團(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1級資本持有率為6.1%。
日本一度表示,引入過于嚴格的資本要求會使經濟出現下滑。有國際金融方面官員指出,7%的銀行1級資本持有率對于日本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巴塞爾委員會計劃自2012年開始分階段引入新規則,因預計到那時全球經濟能夠穩定恢復。但由于成員國已經就新規定的準備時間達成一致,因此新規定可能最早在2016年推出。
(李陽陽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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