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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荃: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3/2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經98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普通股案,


原訂繳款期間至99年3月25日,增資基準日為99年3月26日,因應募人因故無法於繳款

截止日前完成繳款,故擬延長繳款期限截止日至99年4月20日,並變更增資基準日為

99年4月21日。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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