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FTA看關稅 台灣中意金融運輸 星國或盼石化電子
鉅亨網林淑宜 綜合報導
台灣與新加坡今(5)日宣布開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此消息一傳出,台星FTA即成為台灣與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之後,第一個與重要貿易國家洽談的貿易協定。
《聯合報》報導,經濟部次長林聖忠指出,台星FTA因是拜兩岸簽署ECFA所賜。ECFA之後的蝴蝶效應逐漸擴大,我方打通與大陸市場的任督二脈之後,過去與他國停滯未果的貿易協定或保障協定,紛紛融冰。
新加坡在雙方宣布洽簽談判後,將與我方比照ECFA模式,先進行「個別研究」再進行「共同研究」,我方將著重研究對雙方的好處、對經濟的貢獻、應發展的產業或可降稅的產品等,未來會逐步洽談彼此關稅的優惠,最終才進入協商洽簽。
過去,台星也曾在2004年陳水扁執政時期洽談過FTA,當時造成破局的原因主要卡在我方堅持以「台灣」,而非「台澎金馬關稅個別關稅領域」或是「Chinese Taipei」等稱呼來命名。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表示,今日,台星能共同宣布啟動洽簽程序,在台灣與亞太國家展開經貿合作上,確實是一項突破,劉更強調,希望未來能吸引更多國家與我方洽談。
目前,新加坡僅針對菸、酒等奢侈品課以高關稅,這對台灣出口貿易銷往星國而言是一大優勢。經濟經濟部次長林聖忠分析,若雙方簽署合作協議,星國開放服務業的金融、運輸等市場准入限制,台灣業者不僅得能到進入市場的機會,星國的低關稅或零關稅優惠也對台灣業者有所幫助。
鑑此,台灣方面看中與新加坡的金融、運輸產業合作,期能透過經濟合作,協助我方中小企業的產品拓展銷往星國的市場。
反之,以產業結構而言,星國或對台灣的石化、電子產業興趣濃厚,可能會希望我方開放石化、機械、電子等產品降至零關稅。
以目前台灣的石化關稅為2%左右,石化業者認為,即便降為零關稅,對台灣業者衝擊也不大,故有機會增加彼此談判籌碼。
除了新加坡以外,經濟部也已密切與其他東協國家接觸,包括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等國,接下來便希望能以新加坡洽簽成功的突破經驗,探尋與他國洽商FTA或經濟合作協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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