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台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大陸地區事業競業情形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8月26日 2009-08-26 20:04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98/08/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公司洪慶昌副總經理本公司林璋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洪慶昌副總經理、林璋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洪慶昌副總經理:台燿科技(常熟)有限公司總經理。林璋副總經理:台燿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台燿科技(常熟):江蘇省常熟市東南開發區東南大道88號。台燿科技(中山):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沿江大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銅箔基板及纖維樹脂片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生效日期:98年10月1日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