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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水價上漲:成本構成一團迷霧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經濟參考報)


蘭州市政府近日宣佈,從今年11月起,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元。此前,天津、上海等城市已上調水價,提價幅度大多為20%以上。進入10月份,銀川、哈爾濱等城市也開始醞釀調價。

新一輪水價上漲勢頭不減,其背後的動因究竟是什麼?消費者為何對水價政策心存疑慮?公用事業改革的出路又何在?

聽證之爭:「是漲多少的選擇題,而不是漲與不漲的判斷題」

今年7月20日,甘肅省物價局就蘭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召開聽證會,有關部門提出兩種方案,一是上漲0.3元/立方米,二是上漲0.4元/立方米。


聽證代表、蘭州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何文盛說:「我選擇0.3元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對方給我的是漲多少的選擇題,而不是漲與不漲的判斷題。此前我在蘭州大學社區的調查顯示,群眾最擔心的就是水務企業把不合理成本轉嫁到自己頭上。」

在10月22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蘭州建委提出水價調整的三大理由:供水企業加大了建設投入;政府價格政策調整和市場價格變化增大了企業成本支出;水價調整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要。

一段時期以來,這種經聽證的水價上漲之路在不少城市上演。事實上,今年9月,國家相關部門曾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審慎出台調價方案,並嚴格控制以補償供水成本為由集中上調自來水價格。

對自來水企業給出的漲價理由,居住在北京西城三里河的張女士顯出些許無奈:「我從沒落下交水費,但多年來覺得越說改革,價格越漲。問題是我沒有感到水質有根本的提高。」

水務企業:公共財政投入不足

回顧從政策性低價到市場化計價的歷程,水務企業似乎總也擺脫不了「水價越漲,企業越虧損」的怪圈。

河南洛陽市水務集團在舉行水價上調的聽證會拿出三個數字:近三年來企業供水經營部分連續虧損628萬元、829萬元和2030萬元。

洛陽水務集團的虧損只是「冰山一角」。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對全國三千多家自來水公司的調研顯示,自來水公司1995年就開始全行業虧損,雖然在1998年以後開始提價,但直到現在基本維持在微利或者持平的狀態。

多年來的虧損為何難以填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認為,自來水行業長期虧損的深層次問題在於公共財政的缺失。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指出:「政府給得少,企業的這部分虧空就得由自己來承擔,但企業會承擔嗎?企業一定會向消費者出手,那就是——漲價。」

政府部門:水價成本監管薄弱

記者發現,在一些城市舉行的水價調整聽證會上,供水企業多強調持續虧損,但對於水價構成往往三緘其口,水價成本構成一團迷霧。

洛陽水務集團作為國有獨資的地方水務企業,雖然連續三年虧損,但2008年人均工資2.5萬元,仍高於洛陽人均22883元的水平。

「自來水公司說虧損,可一些員工福利並不差,錢從哪裡來,還不是老百姓交的。」洛陽市民劉女士對水務企業關於虧損的說辭不以為然。

據瞭解,我國至今仍未推出正式的供水成本監審辦法。長期以來,水價構成沒有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和水環境治理成本,政府監管的依據主要靠供水企業提供的成本資料。

「由於信息不對稱,難以對供水企業的成本進行約束,政府對供水價格的管制取決於政府和企業間的討價還價。」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負責人表示。

尋找公用事業與市場開放的改革「平衡點」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提供的數字顯示,截至2007年全國36個大中城市居民生活供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的平均價格為1.7元/立方米,是1998年的12倍多。

「越改越漲」並非改革本意,卻是現實。梳理水務行業多年來的改革,城市供水催生出一個耐人尋味的「二八」市場格局:全國有20%的水務企業賣掉部分水權,引進競爭性經營資本,其中10%落入外資囊中;其餘大約80%繼續維持國有獨資的經營現狀。

記者瞭解到,世界各國無論是國有經營,還是私營模式,都極其注重政府對水價的監管。

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司副司長賈峰認為,作為生活必需品,水價不能過高。水價的定價應該公開透明,價格調整後應對新水價實行為期數月的試用期,防止水價變動成為少數人謀利的工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巡視員張悅表示:「水務改革,不是政府卸責,更不是政府借『水』生財。供水改革就是要引入多元投資運營主體,轉變經營機制,降低成本,保障水質,改善服務。」(執筆記者陳芳、王昊;參與記者杜宇、朱國亮、李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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