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總經

國中小代辦費巧立名目 政院遭糾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18 16:36


雖然國民中小學免收學雜費,不過每到註冊時琳琅滿目的「代收代辦費」,對家長來說還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監察院調查後指出,「代收代辦費」的項目眾多,但很多根本是巧立名目,不該收取,因此通糾正行政院、教育部以及各縣市政府,要求限期檢討改善。(張德厚報導)

監委沈美真、吳豐山、陳進利等人調查後指出,現行國中小依法免收學費;雜費部分,國小不收,公立國中則由行政院全額補助,因此,公立國中小學目前都不必繳納學雜費,只要繳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代收代辦費」。但監委調查後認為,各種琳琅滿目的「代收代辦費」,很多其實都與學費、雜費相關,跟本不該收取。監委沈美真:『三位委員我們查的結果,我們認為說代收代辦費裡頭有一些是屬於學費的性質,有些則是屬於雜費的性質,依照法律的規定的話,是不應該收取的。』


監委舉例說,像是「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符合教育部所稱「學費」定義,卻列入「代收代辦費」;而包括「班級費」、「學生活動費」等都與教學間接相關,國中學生不必繳「學生活動費」,但國小學生卻要繳,這並不合理,「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的收取也沒有道理。監委吳豐山:『游泳池既然是體育,總麼會跟教學不是直接間接有關而要使用者付費,假如游泳池要使用者付費,那麼單槓、雙槓、鞦韆等,要不要使用者付費,所以我們說「巧立名目」。』

監院指出,國中小代收代辦費爭議多,行政院、教育部以及各縣市政府長期漠視其合理性,明顯怠忽職守,因此通過糾正,並要求限期全面檢討「代收代辦費」,訂定出合理收費標準。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