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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未繳納分期付款,最快七月中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18 19:17


交通部表示:目前正在修訂相關法規,繼「交通違規罰鍰」同意受罰者分期繳納之外,「汽機車強制責任險」逾期未投保的罰款,未來也可以比照辦理分期付款,最多18期,每期應繳納金額不得低於五百元。相關草案將在近日內與金管會討論,最快七月中旬實施。根據統計顯示,「強制險」逾期未繳納比例竟高達五成以上,累計未繳納罰金高達一億七千多萬,透過分期付款,提高受罰民眾繳納的意願。民國九十六年實施罰單分期付款之後,累計有三萬五千件分期付款,收到罰金三億七千萬。(彭群弼報導)

景氣不好,民眾繳不起罰單,民國九十六年起,政府修法開放民眾利用分期付款繳納罰單,陸續又修法放寬分期繳納的期數到十八期,並同意部分違規項目吊扣駕照、牌照的車主,在繳納第一期之後,就可以重新考照或驗車。實施之後,九十六及九十七年,累計申請分期付款共三萬五千多件,分期付款的罰金高達三億七千萬。成效不錯。至於僅繳納部分罰金,先換得駕照之後就不再繳錢的做法並不多見。顯示多數申請分期繳納的民眾,都願意信守承諾,付清罰款。


目前汽機車強制責任險未投保遭到開罰的情形相當普遍,民國九十六年舉發了15萬4千件,有一半:七萬五千件都沒有繳罰單,金額超過兩億,九十七年舉發件數下降到12萬件,未繳納仍有五萬七千件,去年舉發了九萬九千六百多件,有五萬件的受罰民眾不甩,累計沒收到的罰單金額有一億七千萬。

為了解決並提高繳納的意願,交通部修訂相關法規,研擬「違反汽機車強制責任險罰鍰分期繳納草案」,依照現行法規,被抓到沒投保強制險,汽車要罰三千到一萬五,機車要罰一千五到三千,如果未投保肇事者,要罰六千到三萬。

交通部表示將與金管會研商細節,如果順利,最快七月份可以上路。未來駕駛人可以申請分期繳納罰單,每期一個月,依照行照有效期限以及定檢的排定日期,最多不超過十八期,每期不低於五百元。如果有一期拖延,就必須立即全部繳清。凡是沒有被移送強制執行的違規案件;未來辦法公佈後,都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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