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3 19:17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101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審查民國100年度決算表冊之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行為。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的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
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4月13日起至
民國101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
於民國101年4月23日下午17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
(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受理場所: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9號
電話:(03)5980288;傳真:(03)5980299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