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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全坤建: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開發台北縣中和市新和段221地號1筆都更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成

2.事實發生日:99/5/12~99/5/12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張林梅鳳等非關係之自然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合建條件為法定容積:地主50%,公司50%.獎勵容積:地主48.3%,公司51.7%.

容積移轉:地主30%,公司70%.總分配比例:地主46%,公司54%.車位分配:

地主46%,公司54%.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

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開發興建以供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估價之標的物: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6.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價格約995萬為合建簽約金,本案以都市更新方式進行,

基地面積約2533.93坪,總投入金額約45.4億元,陸續簽約中.

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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