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身障鑑定 中市7醫院推併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11 12:38
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中報導
因應今11日正式上路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新制,不僅是新申請者,原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也需申請重新鑑定,並更換「證明」。為了縮短民眾申請身障證明的時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鼓勵民眾多利用轄區內7家醫院所提供的「併同辦理」鑑定服務,只要1天即可完成鑑定作業。
為了縮短民眾申請身障鑑定的時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鼓勵多利用指定醫院所提供的「併同辦理」鑑定服務。
申請身障證明時,民眾可採一般流程先到公所提出申請,再到醫院由醫師和鑑定人員進行鑑定和評估,所需時間約1星期,最後再由社會局依鑑定需求核發身障證明。
不過,為了加速民眾申請身障證明的時間,台中市衛生局建議民眾透過預約「併同辦理」的方式,在指定的7家醫院、時間和診次,由醫院的鑑定醫師、人員、與主管機關組成團隊,於1天內完成相關醫療鑑定作業。
可配合進行「併同辦理」鑑定作業的醫院,包括: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衛生署署立台中醫院、衛生署署立豐原醫院、童綜合醫院,以及大里仁愛醫院。每家醫院在1天內約可完成3例身障鑑定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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