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公告本公司變更存託銀行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14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0/142.公司名稱: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變更存託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終止與美商花旗銀行之存託契約, 指定美國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為繼任之存託銀行,並簽訂新的存託契約,預定於98年10月21日生效。所有美國存託憑證之權利義務將依據新的存託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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