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磊: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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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05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
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之規定,且本次參與私募之
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
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
3.私募股數: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私募總金額:未定
6.私募價格:每股暫定新台幣6.5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
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購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劃相關內容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及基
於營運需要或因應市場狀況變化,需予以修正或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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