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第一財經日報)
2008年10月22日
央行——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2008年10月26日
財政部——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金融機構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同時,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利率分別下調0.27個百分點。
2008年12月20日
國務院辦公廳——
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在落實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享受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優惠政策的同時,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於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對其他貸款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利率等由商業銀行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按風險合理確定。
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將現行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 轉讓免征營業稅, 改為超過2年 (含2年)轉讓免征營業稅;將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由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改為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將現行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 (含 5 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仍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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