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由現代美容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刊發之通函(「該通函」)。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詞語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就行使本金額為158,000,000港元之可換股票據所附換股權接獲轉換通知(「轉換通知」),每股換股股份之換股價為1.05港元。故此,150,476,190股新股份將向可換股票據持有人發行及配發,其為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曾裕女士之聯系人。
150,476,190股換股股份預期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根據可換股票據之條款及條件發行。
假設由本公布日期至完成發行及配發150,476,190股換股股份期間本公司之股權架構并無變動,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將由723,520,000股股份增至873,996,190股股份,而曾裕女士及其聯系人持有之股權合共將由68.68%增至74.07%。
T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