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太設:澄清工商時報98.06.18第A4版新聞內容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6月18日2009-06-18 18:47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8/06/183.報導內容:「...陸客觀光商機已溢注佔地6萬多坪的台北縣萬里翡翠灣發案,這塊地總共要投入40億元的開發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公司有分期計畫,但金額係媒體自行評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中工:公告本公司98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下一篇資產熱度不減 股價無懼台股午盤翻黑 新紡、士電穩住紅盤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