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布企業工資指導線 增長上線17%
鉅亨網新聞中心
成都市2010年工資指導線明確:企業工資增長下線為5%,基準線為12%,增長上線17%。
據華西都市報11月2日報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日公布了《成都市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簡稱“指導線”)。指導線明確:企業工資增長下線為5%,基準線為12%,增長上線17%。
因地震災害處于重建、恢復生產經營及開展生產自救階段的企業職工,前兩年都沒有提出增長幅度指導標準,今年首次提出其職工工資增長率不低于3%左右。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工資增幅也應在5%左右。
效益較差企業在崗職工增長5%左右
成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說,2010年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水平建議增長率比去年提高了1個百分點,分別為增長基準線12%(2009年11%)、增長上線17%(2009年16%)、增長下線5%(2009年4%)。
“成都市2009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為100.3,2010年成都市預計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為103.0,比去年預計增長近3個百分點。”成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負責人說,為了讓職工工資不會隨著物價的上漲而下降,經濟效益較差的企業,原則上應保持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不下降,將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確定在5%左右。
因地震災害處于重建、恢復生產經營及開展生產自救階段的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應不低于3%左右,保持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不下降;持續經營虧損的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壟斷高薪行業工資不宜再增長
根據工資指導線,企業在生產經營發展和勞動生產率比上年提高的情況下,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原則上可以確定在12%左右。
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比上年較快增長,年度工資水平可相應較快增長,但是企業工資增長不宜過快,在崗職工工資水平也不宜超出當地全部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過高,增長幅度長不宜超過17%這個增長上線。
對于工資水平過高及工資增長過快的企業、各類公司,其年度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率應確定在基準線以下。壟斷行業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已超過成都市2009年全部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職工工資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長。
企業工資增長根據指導線合理確定
工資指導線公布后,企業與職工在進行工資集體協商時,指導線就是商議工資增幅的一個參考標準、指導標準。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在指導線的增長下線和上線區間內圍繞基準線,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合理確定工資增長;非公有制企業應根據工資指導線規定的增長基準線,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自主決定工資分配及增長。
“現在我省正在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這個制度在各類企業建立后,工資指導線起到的作用就比較大了。”有關負責人說,指導線的各類標準,都是依據物價水平、經濟發展狀況確定的,工資協商有一個參考增幅標準、指導標準,才能更科學地指導職工正常的工資增長幅度。
反響:指導線在漲工資并不見漲
在某家家私公司就職的客服經理高小姐,現在每月2600多元的工資,這個標準與三年前她剛進單位時相比,變化不大。
“指導線是規定企業每年都應按照增幅調整工資,但是老板一般都會調整。”高小姐說,這幾年公司營業額每年都有一定的增加,但是員工工資基本上原地不動,“每年國家都在說職工工資漲幅多高,但怎么我就沒有感覺到呢?”高小姐對此十分納悶。高小姐說,不僅她的工資幾年不變,她周圍的朋友幾乎也沒有變化,“除非職位上升了,工資才可能變化。”
有關勞動專家說,由于工資指導線沒有硬性規定,難免有企業會想方設法減少或降低職工工資待遇標準。他認為,工資指導線要起到作用,必須有相關的法制配套辦法,或者像最低工資標準一樣,成為一個硬性的規定,這樣員工工資上漲才不會是水中望月。
(鄒光連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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