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新辦法 外資PE可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名稱註冊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透露,《在京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暫行辦法》 4 日公布。其中「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在北京市設立合夥或者其他非公司制形式的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對外資 PE (私募股權投資) 進行資金支持。
業內人士認為,這使北京在吸引外資 PE 方面與上海、天津等城市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使外資在京設立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有更多的發揮空間。
香港《大公報》報導,《暫行辦法》是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聯手該市商務委、工商局、發改委制訂。其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可以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以中外合資形式依法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也可以外商獨資形式依法設立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這意味外資 PE 也可以在北京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名稱進行登記註冊。
此外,對於符合國家及該市產業政策、具有行業公認的優秀管理團隊、符合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支持方向的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將給予資金支持。
《暫行辦法》還規定,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應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允許公司名稱中使用「基金管理」字樣;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 200 萬美元;經營範圍為「接受其他股權投資基金委託,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諮詢」,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資料顯示,上海浦東新區於去年 6 月公布《浦東新區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試行辦法》,成為內地首個允許外資 PE 和風險投資 (VC) 等以「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身份進行合法登記註冊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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