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從嚴認定 公司若遭搜索 內部人18小時內不得買賣股票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今 (2) 日預告,未來「重大訊息」從嚴認定,其中,上市櫃公司未來如果被檢調搜索屬於重大訊息,訊息公開之後的18小時內,公司及內部人都不能買賣股票,否則就涉及內線交易。
繼今年6月2日證交法修正,將內線交易從嚴認定及普通公司債納入規範後,金管會今天發布修正「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一第4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草案,要讓「重大消息」定義更明確周延。
金管會表示,以往上市櫃公司被檢調搜索,經常會造成股價大幅波動,但是公司派卻未必會發布重大訊息說明,金管會因此修法從嚴認定,未來上市櫃公司如果遭檢調搜索,由於可能影響股價,屬於重大訊息,在訊息公開前、公開後的18小時之內,公司和內部人不得買賣股票。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指出,如果搜索與公司財務、業務面都沒有直接相關,而牽涉公司內部人士私德行為,也屬重大訊息,避免內部少數人掌握資訊、外界多數善意投資人不知情,造成「資訊不對稱」。
吳當傑強調,公司雖然揭露被檢調搜蒐,但不必談到事實案情,不會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金管會也增列,如果不是因為季節性因素造成公司營業損益或稅前損益比去年同期大幅波動,以及公司資產重估、外幣換算調整等會計事項,都屬於必須說明的重大事件。
另外,當公司發行的公司債無法償還時,公司財務業務可能已經陷入一定程度的困難,這也屬於重大訊息,必須公告讓投資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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