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能源發展突出七個重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01 07:40
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司長江冰30日在國網能源研究院主辦的2010“能源·經濟·發展”論壇上表示,“十二五”期間,能源需求將處于快速增長階段,能源發展應該突出七個重點。
一是要優化發展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是我國能源供應的基礎,要穩步推進煤礦升級改造,加大油氣資源開發,優化火電開發。合理控制煤炭產量,努力保持國內原油產量的基本穩定,提高天然氣供應能力。同時,要積極優化資源利用方式,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擴大電力、天然氣在終端消費中的比重。
二是要加快推進非化石能源發展。“十二五”期間,要加快推進水電、核電建設,積極有序做好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轉化利用,要確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以上,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5%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是要加強能源輸送管網建設,提高能源配置能力。要加強連貫東西、中通南北的骨干管網建設,形成布局合理、銜接通暢、安全可靠的體系。
四是要加快能源科技裝備創新。要根據我國能源裝備科技發展的實際需要,進一步明確重點,加強攻關,提高能源裝備自主化發展水平,初步形成基礎建設、應用開發、重大裝備和工程示范四位一體的能源科技裝備體系。
五是要加強節能減排。這是科學發展能源的要求,也是推進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強化措施,促進能源開發和利用全過程的節能減排,通過集約開發能源資源,加強能源需求管理,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少污染物排放,實現平衡發展。
六是要加強國際能源合作。要統攬國內國外兩個大局,堅持互利共贏、協同保障的原則,加強海外開發;深化和拓展國內外能源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能源貿易;利用雙邊和多邊能源合作機制,積極開展國際能源合作交流,努力建設能源國際合作新秩序,保障能源安全。
七是要推進能源體制改革。通過推進體制改革,健全市場運行機制,完善能源投資管理,加強能源稅收財政政策指導,加強立法建設和行業管理等方式,推動能源行業的科學發展。
在會上,江冰還表示,根據我國基本國情和“十二五”期間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分析,到2015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可以控制在40億到42億噸標準煤。如果進一步強化節能措施,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可以進一步控制在40億噸以內,這可以為“十三五”期間完成上述目標打下很好的基礎,留下一定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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