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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二次金改弊案 陳水扁:絕沒收賄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提訊在押的陳水扁,他表示,有關檢方起訴他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他無法接受,更何況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是他的大學同學,蔡宏圖給的一億元,是政治獻金絕對不是賄款。

(黃進恭報導)


陳水扁表示針對檢察官起訴,他無法接受公訴人指控,他既沒有在總統職務上收受賄賂行為,他只有在取得政治獻金之後,少部分用在自己總統大選經費之用,大部分全部轉交給民進黨支應及提名公職候選人捐助他們競選經費,而且他沒有任何洗錢行為,他也說國泰世華保管室的錢都是選舉剩餘款絕對不是賄款。

由於特偵組當初起訴認定陳水扁以總統職權向國泰蔡家索賄四億元,吳淑珍則向元大馬家要求給付兩億元,因此才能讓蔡家國泰金控合併世華銀行,元大馬家合併復華金控。陳水扁說檢方起訴書編了那麼多故事又再次把他羅織成獄,他覺得很冤枉,也認為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還說檢方指他收受國泰金控併世華銀行前後有四億元賄款,他說這是莫須有的[竹竿接菜刀],因為這些都是政治獻金,絕對不是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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