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科技

聯發科:澄清98年7月4日工商時報之新聞內容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7月6日 2009-07-06 21:34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 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 98/07/04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 : ”聯發科判補營所稅逾3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聯發科敗訴;聯發科將必須補稅額多達3億4,409萬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只就國稅局應適用新舊法規做成判決,並未涉及任何補稅金額核定,媒體報導之金額純屬個人臆測及推論,特此澄清。此外,該訴訟並非終局判決,本公司對此不予評論。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