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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大地產否認囤地,相關地塊曾變更規劃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第一財經日報)


針對央視《經濟半小時》的「囤地」報道,李澤楷旗下的香港盈大地產昨日予以否認。

近日,央視報道指該公司在2006年購得的一幅北京市土地,於今年8月以高價轉手給瑞安建業,獲利頗豐,引發外界猜測盈大地產是否無心開發,只為囤地買賣。報道稱,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該地的開工日期為2006年9月20日前,竣工日期為2008年3月31日前。

但盈大地產新聞發言人昨天接受CBN記者採訪時,對於上述猜測予以澄清。發言人表示,上述土地實際上一直在按原計劃進行施工建設,她強調,在出售上述項目之後,公司目前在北京已沒有任何土地儲備。

拿地3年,已打地樁


根據盈大地產提供的信息,該公司於2006年投得北京市朝陽區工體北路4號項目地皮,2007年7月開始前期施工準備及土地開挖工程。到2008年3月,因奧運原因而應有關部門要求停工,直至2008年10月奧運結束後,又開始了恢復施工。

盈大方面稱,此後項目一直在發展及興建當中,絕無閒置。直至今年10月,已經完成了所有打地樁工程,並開始興建地庫。

不過,根據盈大相關公告,截至轉讓前的今年7月31日,項目地盤的賬面價值約為6.04億元,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權的總成本5.58億元及所產生的建築成本約為4600萬元。也就是說,盈大的確已經啟動了部分施工,但投入甚少,尚不及土地使用權總成本的1/10。

那麼,當初盈大為何要接手這個項目?又為何最終將項目轉賣?

盈大方面昨天在接受CBN採訪時解釋說,此項目其實比公司一貫參與發展的項目都小,並不合乎公司發展大型項目的方針,但考慮到該項目對公司整體規劃等方面有利,可與北京盈科中心發揮協同效應,遂決定購買。

至於最後並沒有繼續開發該項目,而是轉手賣給瑞安,盈大在8月份的公告中稱,是為了套現資金,以將資源專注投放於其他項目,同時令集團的財務更靈活。

不過或許是受到近日囤地獲利報道的影響,盈大在昨天接受CBN採訪過程中,並沒有直接提及公告中所稱「套現」的解釋,而是聲稱:將項目賣給瑞安,一個原因是瑞安的信譽和經驗,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瑞安會按盈大當初的設計方向及整體規劃將項目發展為高級住宅,確保能與北京盈科中心產生協同效應。

曾變更規劃

據媒體此前披露,今年5月中旬,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曾公告,工體北路4號地將增加地下建築面積1.14萬平方米。規劃變更後,政府土地收益新增約2541.23萬元。

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按照盈大當初拿地時約定的開工和竣工期限來看,該地塊本可視為處於「閒置」狀態,而國土部門也應該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但北京市國土部門卻在開發商拿地3年多後又同意對地塊進行規劃修改,實質上是未將此地塊視為閒置用地。

此外,盈大在轉讓該地塊過程中是否繳納了相關稅費,也是外界關注的重點。對此問題,CBN記者未能聯繫上相關方面求證。

盈大此前的公告稱,「根據項目公司的賬面價值,於(轉讓)完成後估計本集團將累計獲得約港幣2.35億元的除稅前收益(受限於調整代價或須予以調整)。」但公告並未提及繳納了多少稅款。

CBN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在2007年6月14日給四川省地稅局的有關批復中,稅務總局就已經表示,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且有合同等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並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對方當事人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等相關稅收。

小超人財技

盈大在不到3年時間內,僅僅通過持有一個未完全開發的土地項目,便能獲利2億多港元,著實令人對小超人李澤楷的財技驚歎。但是翻開李澤楷過去的歷史,這種手法並不鮮見。在去年底至今年一直令香港小股東心寒的電盈私有化案中,李澤楷便一再被外界指責為不顧正業,只想玩弄財技。

不過這次李澤楷在內地被批為囤地獲利,顯示大眾媒體在房地產開發商土地囤積方面比以往更為關注,這或許也出乎這家港資企業的意料之外。

回溯整個事件,盈大之所以成為媒體披露的風暴中心,與近期內地政府部門開始關注房地產市場的土地閒置或有關係。但儘管相關政策頻繁出台,有關房地產商因囤地而受處罰的報道卻鮮見於報端。有香港分析師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不少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的利益是一致的。

盈大地產可能有替自己叫屈的理由,畢竟對於港資企業來說,囤地轉手獲利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做法,但是在內地不同的政策與法規環境下,尤其是在社會關注之下,這種做法則需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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