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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華安QDII追償訴訟即便有賠償執行也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01 09:25


距離“3.15”還差兩周時間,各類維權事件已開始漸次進入新聞“熱度榜”。8861戶華安國際配置基金(QDII)投資者,在長達8個半月的時間里無法贖回基金,是維權案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例。

由于華安基金公司起訴雷曼兄弟至今沒有進展,華安國際配置基金持有人無法贖回基金,而且目前看,贖回期仍遙不可及。近日,《證券日報》基金周刊記者連線采訪了華安基金公司及專業律師,追蹤這一事件的最新進展。

8861戶持有人已苦等8個半月

早在去年6月15日,備受基金業關注的華安基金公司起訴雷曼兄弟國際(歐洲)公司一案在上海高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16日開庭審理結束,結果并未宣判。該案件的訴訟標的高達9000萬美元,為國內基金業最大訴訟案。據統計,至2008年6月30日,華安國際配置基金的基金份額為1億50萬份,按當時凈值計算資產超過6億人民幣。如果一系列追償措施都得不到令華安基金滿意的結果,到2011年11月基金到期時損失將數以億計。


事件追溯到2008年9月15日,由于雷曼兄弟控股集團(該QDII基金結構性保本票據的最終保本責任人)和雷曼兄弟歐洲公司(基金凈值計算人)進入破產程序,致使華安國際配置無法正常運作,華安基金公司于2008年9月23日發布了該基金暫停贖回的公告。此后,與該基金運作密切相關的雷曼兄弟金融公司和雷曼兄弟特殊金融公司也于2008年10月3日申請了破產保護。雷曼不僅是該基金的投資顧問,亦是該基金投資的保本票據的發行人,華安國際配置最大的風險,就是在投資上過于集中和依賴雷曼兄弟,將管理權完全交給外方,中國的基金公司幾乎淪為海外機構的一個銷售渠道而已。

上海法律界一位資深人士指出,華安雷曼索賠官司的復雜之處主要體現在金融產品的規則理解以及跨國交易的法律管轄上,這是雙方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

按照訴訟法律規定,一般需要3個月或者6個月的時間內才能判決。時至今日,已經過去8個半月,但最終審判結果仍不得而知,華安基金也沒有披露相關公告,基民依然無法贖回手中持有的基金。按該基金2008年半年報披露,基金份額持有人有8861戶。盡管華安基金在其網站上拋出承,“如若雷曼兄弟無法履行保本責任,華安基金公司將承擔相應的到期保本責任。”但8861戶持有人仍心存忐忑,畢竟華安基金代為承擔保本責任的做法是出于對保全QDII聲名的考慮,不具備普遍的參考意義。

公募QDII訴訟無果不礙QDII專戶啟動

記者注意到該事件的兩個新聞:一是有媒體2009年12月16日報道,華安基金與雷曼已達成和解協議,華安國際配置基金獲得4400萬美元賠償(與訴訟標的差距較大);二是華安基金今年2月24日公告,公司QDII業務全面啟動,旗下首單QDII專戶有望近期誕生。一邊是啟動QDII專戶,一邊是公募QDII基金訴訟無果,其中含義耐人尋味。QDII案和解獲賠是否屬實?若得到賠償,執行難度多大?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華安基金及專業律師。

記者首先連線了華安基金代理人通力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由于不便透露案件細節,并沒有回答記者的問題,但建議記者可直接向華安基金求證。隨后,記者撥通了華安基金的電話。

“QDII專戶開啟無疑會給旗下QDII產品帶來新的發展”華安基金市場部人士對記者表示,“關于與雷曼的和解,我們沒有拿到相關資料,如有新的進展我們會以公告形式披露”。

獲賠執行難度大

本報《基金周刊》記者隨后連線北京一律師事務所,潘律師明確表示:“對于這種涉外訴訟,最終執行的結果不會很順利。”她繼續說道,“雷曼兄弟畢竟是外資機構,賠償要走一定的鑒定程序,比如國際司法的認定等,肯定比國內的機構要麻煩很多”。據潘律師還特別提醒,在與國外的經貿合作中,國內企業要特別注意參照聯邦(中央)的相關法律簽署協議和合同文本,避免因地方法律和中央法律相悖而廢止協議或合同。華安基金QDII追償訴訟案,最終的賠償結果和執行情況取決于相關法律的對接程度。

看來,華安基金QDII追償訴訟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即便是公司能獲得雷曼的一定賠償,但執行的最終結果還有很多的不確定性,需要投資者冷靜觀察。更為關注的是,由于華安基金官方未予置評,4400多萬美元的賠償金至今仍是一個業界傳聞。“目前來看和解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仍存在變數,如若最終在賠償金額上無法達成一致,也不排除由法院判決。”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

本報《基金周刊》將繼續跟蹤華安基金QDII追償訴訟事件的進展,華安基金方面也明確表示,若有最新公告將爭取在第一時間進行披露。投資者可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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