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華網龍:針對媒體報導澄清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5日2009-10-05 12:15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2.報導日期:98/10/053.報導內容:機構法人預估網龍第四季營收約六億。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純屬外界之自行評估,本公司未出具98年財務預測,非本公司正式對外訊息。6.因應措施:相關財務資訊,本公司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聯發科:澄清98年10月5日工商時報之新聞內容下一篇正峰新:公告本公司更名為「正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