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晶能源:公告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執行假扣押,本公司 已向法院辦理供擔保撤銷假扣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9 19: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09
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昱晶)間之商業糾紛,在雙方未完成協商,
且昱晶未向法院提起訴訟前,遽遭昱晶片面向法院聲請執行假扣押,於新台幣一千
二百萬元範圍內扣押本公司之財產(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裁全字第1498號
裁定),本公司將向法院提出抗告,保障公司權益,並已先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供
擔保金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撤銷假扣押,業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5年度存字
第11754號提存事件准予提存。該假扣押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未產生重大影響,
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供擔保金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撤銷假扣押,業經台灣
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5年度存字第11754號提存事件准予提存,並將就假扣押裁定提
出抗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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