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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二次協商 黃志鵬:上午已討論1/3文本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3月31日報導 兩岸上午針對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展開第二次正式協商,台灣ECFA主談人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表示,上午主要針對ECFA文本討論,兩岸秉持誠意、善意,已經針對1/3條文交換意見,雙方最大共識是回去後,依照雙方所表達意見再修正條文草案,讓雙方再靠攏。

黃志鵬說,「今天相對進展還算快」,針對ECFA條文草案審議已經進行1/3,包括:序言、目標合作範圍、商品貿易、服務貿易等,他表示,下午還會針對條文交換意見,如果時間容許,會分小組交換意見。


黃志鵬指出,目前ECFA草案大概擬定20條左右,上午討論的1/3並非拍板定案,雙方還要再修正、盡量靠攏,兩岸最大一個共識就是進展還滿意。黃志鵬說,兩岸都很誠意、善意,發揮誠懇、妥協、彈性原則,「大家最大共識是雙方再回去,依照雙方所表達意見,再修正條文草案,雙方再靠攏。」

黃志鵬表示,兩岸在兩會架構下展開第二次正式協商,雙方首次協商對程序性安排做討論,所達成基本共識有助現在諮商。早上先對議程做確認,同意要把重要工作集中時間,先進行文本討論。

黃志鵬指出,兩岸首次協商時對ECFA主、次架構都已討論,上午將ECFA條文草案逐一對照討論,有的把順序整併,不過兩岸在用語辭彙不一樣,針對文字有不少溝通。

黃志鵬說,雙方對這次協商有相當大準備,把原來條文草案,依據對方曾經表達意見,以及加強論述、對方再妥協的意見,針對各自草案條文再做修正,雙方意見可再靠往前靠攏一些。

黃志鵬指出,「有些建議用我們的條文,再做修正,有些考慮用對岸的條文,希望對岸做修正,當我建議用我方條文時,會依照陸方意見做修正,如果對方仍然希望用對方草案,要把台方意見納入,當我建議用對方條文時,我方代表有意見可現場表達或事後告訴我。」(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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