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及增資認股基準日等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8 18:54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10/08
2.發行股數: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2,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52元
6.員工認購股數:9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除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供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5,100,000股將由原股東按認股
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45.0580598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及原股東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11/01
13.最後過戶日:104/10/2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0/2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1/01
16.股款繳納期間:104/11/06~104/12/0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暫未洽定,待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暫未洽定,待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9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40039341號核准生效在案。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暨其他有關
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
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間:104/11/06~104/12/07
力麒104年除息基準日認股股東繳款期間:104/12/08~104/12/14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4/12/15~104/12/21
(4)力麒建設為鶴京企業之最大股東(持股比率為68.44%),為保障力麒建設股東權益
,鶴京企業(本公司董事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 於104年10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全數放棄認購;放棄認購股數部分,其中68.44%以力麒建設104年除息基準日之
全體股東以特定人身分,按持股比率優先認購,每仟股認購4.15011968股。
(5)力麒建設(股)公司業經104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釋股案之
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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