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發放價格提醒函哄抬物價最高可罰5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26日從南京市物價局了解到,這個市近日向相關企業發放了500份價格提醒函,提醒杜絕不正當價格行為,如惡意囤積哄抬價格最高可罰50萬元。
為穩定物價,南京市相關部門已啟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糧油、蔬菜等主副食品加工、批發、零售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價格提醒函要求,經營者在價格活動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價格政策,對實行政府定價的,不得擅自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收取費用;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得超過規定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制定價格或收費標準。
對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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