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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死囚釋憲遭駁回 法務部:仍要審查有無再審事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6 19:46


死囚鍾德樹三度提大法官釋憲,遭大法官三度不受理,究竟是否要執行死刑,法務部表示九十五年間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簽署鍾德樹的死刑令,因鍾德樹律師向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閱卷,並向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導致當年的死刑令失效;如今鍾德樹提釋憲遭駁回,法務部表示還要確認有無再審或提非常上訴事由,如果確定都沒有,就會依法執行死刑。(黃進恭報導)

死刑犯鍾德樹在法務部核發死刑執行命令後,至今卻仍未執行死刑,法務部表示有關死刑犯鍾德樹執行案,已在九十五 年十一 月三十號由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批准死刑執行令,並函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於文到三天內,依法執行


。但因鍾德樹的律師向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閱卷,並向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依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死刑案件遇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程序仍在進行中者,最高法院檢察署不得將死刑案陳報。法務部認為本案既有不得陳報之事由,因而沒有執行死刑。

法務部表示另外因該執行令核發已超過三天,且有障礙事由,因此已經失效。由於死囚鍾德樹第三度提大法官釋憲,大法官第三度仍是不受理,法務部表示部內參事仍要依法進行審查有無再審、非常上訴事由,未來如經審核確認沒有不執行的事由,法務部也會依法妥適處理,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只要死刑犯沒有再議的事由,法務部就會依法行政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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