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企業:更正本公司99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31 19:07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8/31
2.公司名稱: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列入
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之
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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