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代子公司公告-(香港)恆大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對他人資金貸與事項(同時符合資金貸與第22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31 19:07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8/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香港)恆大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20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9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6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短期營運資金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769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6811
5.計息方式:
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融資合約到期還款
(2)日期:
融資合約簽約日起一年到期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4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