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勤: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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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372,0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222, 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是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2125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3)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4)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5)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6)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7)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9)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0)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1)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2)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14)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
(1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2,886,670元整,分為14,288,667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00號4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150,000股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222,000股,合計發行新股總數3,37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
1.本次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盈餘轉增資除員工紅利外,每仟股無償配發220.,454股;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3,025,86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3.63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222,000股。
2.以上股東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拼湊成整股,其拼湊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6,606,670元整,分為17,660,667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222,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7,788,667元,茲訂定99年9月18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0.54509元,現金股利配發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自99年10月11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9月14日至99年9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9月18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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