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要求健全非壽險公司精算制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保監會日前下發《關于加強非壽險精算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健全非壽險公司精算制度,防范控制經營風險。通知明確,原則上保費收入10億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應設立獨立精算部門,若公司不設獨立精算部門,則精算崗位不得設置于承保、理賠和財務部門之下。通知自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通知明確,經保監會核準的保險公司精算責任人,不得兼任其它保險公司(包括壽險公司)的總精算師或精算責任人。保險公司的精算責任人不得由保險公司的總經理以及負責保險公司業務發展和市場營銷的高級管理人員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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