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麗企業: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公告為他人背書保證金額達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26 18:34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99/08/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杭州新麗纖維製品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5961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8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8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業務資金週轉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85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額度期間屆滿,不再續約
(2)日期:
自其申辦融資額度核准後起算三年內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1922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4568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1.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1.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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