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美林業: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經九十九年六月七日(星期一)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八年度
盈餘分派案,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
金股利新台幣0.2元整。
二、茲訂定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六)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於
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五)發放。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二)起至
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六)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持有本公司
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
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
續,郵寄者郵戳為憑。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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